2015年6月9日 星期二

捍衛民主香腸是好事一樁嗎?

2015331日晚間,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民主鬥陣、臺左維新等團體質疑馬政府透過大陸國台辦遞交台灣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的意向書是黑箱作業並有降低國格之嫌,號召群眾在總統府前集結抗議,與警方發生衝突。
至凌晨兩點之後,包括網路名人音地大帝在內的一群人,搬來烤肉用具,就地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生火烤肉,稱為「民主香腸」,並現場喊起「捍衛香腸,人民有烤肉的自由」等口號。

我和朋友在臉書上為此有些爭執,爭執的標的不是台灣應不應該加入亞投行,也不是透過國台辦遞交意向書有沒有辱國格,而是:「在凱達格蘭大道上烤肉到底好不好?」
其中一種說法是:很多人也在自家門口烤肉,為什麼不能在總統府前烤?
還有一種說法是:這種抗議就是公民不服從與抵抗權的行使,為什麼一定要符合你們這些自詡「理性進步」的人所認為「有水準」的行為才可以做?
也有嘗試從動機上解釋的說法是:如果從藝術行為來思考,或許這是一種要突顯「人民和平」和「國家暴力」之間差異的行為。

要分析及回應這些問題得費些唇舌,恐怕也不是一兩輪交鋒說得清的。但我覺得這一點都不重要,因為這些說法對解決問題,產出決策毫無幫助。

我是學政策性辯論的,這是一套有效率的產出品質良好決策的方法,通常我們在進行決策之前第一件要問的事就是:我們的目的是甚麼?或是說,我們的動機是甚麼?

站在社會運動或利益團體的角度看,三百人在總統府前集結,搞不好比警察的人數還少,想必不是打算靠強制力強迫政府改變決策。這樣的行動看來也不會有匯集特定政治或經濟資源的效果,怎麼想都是打算藉爭取大眾認同形成輿論壓力,以求進一步影響政府決策。
所以,假設行動的動機是「爭取大眾認同」,評價執行方式的標準就在其「爭取大眾認同」的效果與其可能產生的其他負面影響之間的損益比較上。
而除非主事者是有計畫的打算長期藉各種行動或文宣教育民眾,否則這種民眾認同的爭取都是單向的,一次性的,最重要的是,它是沒有道理好說的。

舉例來說,上海環球金融中心的造型被認為像「開瓶器」,設計師就算說十萬次,說破了嘴說它高樓層的空洞代表天圓地方,也與東方明珠塔遙相呼應,但對民眾來說開瓶器就是開瓶器,設計師設計時再怎麼殫精竭慮,它還是開瓶器。

如果HTC想藉著邀請新一季的代言人來提升旗下產品的藝術形象,千挑萬選選中了楊士毅,就算標題直接寫「Freeing the minds of the people(解放人們的大腦)」,再三強調一切都是行動藝術,被解放的也只會是行銷主管的職務。

當然,我的假設是「深夜抗議亞投行 總統府前現烤肉人潮」這樣的新聞見報,會造成普羅大眾對這場活動的負面印象,或是使得活動訴求失焦。但當然也可能事實與我的假設相反,大眾真的認為在總統府前烤肉讓他們更了解並支持這項活動的訴求,那麼這就會是有效達成目標的方法了。
只是即使如此,這項結果也與「在家門口與總統府烤肉的同一性」、「公民不服從的道德界線」、「社會運動與行為藝術的結合」的論證都沒有關係,證明理論與邏輯上的正當性對達成此活動預期達到的效果並無幫助。
同時,這還代表「在總統府前烤肉」得真的是一項經過評估的決策才有意義,必須是發起烤肉的人們曾經審慎評估過行動對這場活動形象的影響,而評估結果認為是正面的才因而執行,否則就只是一場突發的擲筊而已。

當天晚上我有一小段時間在現場觀察,主其事者的行為是相對冷靜與節制的,但由於活動並不是由單一組織中的成員參與,不可能真正規範所有參與者的行為與反應,因此偶有些較不受控的狀況出現也是意料中事。

對於這些必然存在的不穩定因素,正確的做法應該是預先評估可能的影響範圍,現場應對控管風險的能力與事後所需要的危機處理,而不是自娛式的告訴自己:「我找到一個可以說得通的說法了,所以負面影響不存在,耶!」

更新:facebook上的後續討論

上篇專欄文章刊出之後引起了一些回應,例如林雨蒼的這篇:
https://www.facebook.com/photo.php?fbid=10206160592830767&set=a.4811161873909.2192213.1142107210&type=1
雨蒼的思路跟我其實差不多,只是兩個人對於社會運動中行銷考量應影響的強度判斷不同而已。

但朱家安這篇就比較有趣了,我覺得文中涉及了許多辯論上會遇到的問題,所以我想用辯論人較熟悉的方式分析,歡迎各位朋友加入討論,當然朱家安大大若有興趣也歡迎一起來。
http://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6068/812907

開始前先說一下,朱家安的文章的說服對象是一般大眾,我的文章說服對象是正參與及打算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所以他覺得應該「抓住這個機會讓大眾更了解抗爭現場的模樣、民主的精神,以及何謂正確的推論。」而我覺得應該「抓住這個機會讓正參與及打算參與社會運動的人更了解產出有效決策的方式,以及如何達成社運的目標。」

所以在某種程度上,朱家安這篇文章的說服對象也是我或其他作者,只是我在重要性排序上與他不同,他認為大眾更需要被教育,我認為社運更需要被教育,但事實上是兩者都需要被教育,殊途同歸而已。(被教育這個詞有些敏感,一時想不到更好的詞,姑且用之)

好,進入正題,讓我們把「烤民主香腸」這件事放進政策辯論的架構裡來看。

命題我想應該是:「音地大帝等人應在三月三十一日晚間的行動中,於總統府前烤香腸」

需要性是甚麼?
可能是單純肚子餓,也可能是想紅想吸引媒體,但其中一位成員,簡銘宏的說法是這樣的:
「透過實行要讓大家思考:你想要的是什麼樣的運動,運動又有沒有更多想像的空間?希望大家都能做自己想做的行動,實踐自己的想像。而發揮創意讓抗爭變得更有趣就是我們想做的事,希望能藉此召喚出更多元和更多的參與者。」
坦白說,我個人是完全不相信,因為這位仁兄在解釋為什麼要用香腸誘惑警察時是說:「誘惑警察吃香腸是挑釁嗎?為什麼我們不能將它視為一種分享或善意的釋放呢?」
大家可以在網上搜索一下當時的照片,我在這裡心證介入不接受這段對於誘惑警察吃香腸的動機,這整段文字也因此在我的判準中失去說服力。
整篇文字在此:
https://www.facebook.com/MHChien/posts/949980528380345?fref=nf

不過,有正當的需要性討論才能繼續下去,所以我先假設這個需要性為真:「社會大眾對多元抗爭形式認知不足,有錯誤的刻板印象」,而這也與朱家安的主要訴求相同。

根屬性:需要性的成因是來自於實務上抗爭形式的僵化。
這一段其實有討論空間,例如,民眾對多元家庭不夠尊重,不見得是因為實際上多元家庭不夠多,也可以單純是教育內容不夠多元。

但這並不是我主要關注的戰場,我先放這點過,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另行補充。

解決力:
解決力分兩部分,制度是「在總統府前烤香腸」,這個很清楚。
比較重要的是制度是否能滿足需要性,以及滿足的強度為何?
也就是:提升抗爭形式的多元性可以增加社會大眾對多元抗爭形式的認知並去除錯誤的刻板印象。
前半段我不反對,畢竟有眼睛的人都會看到:「喔!現在有人用烤香腸的方式抗爭。」
重點是,使用「烤香腸」的形式抗爭能不能使民眾認同「烤香腸」是一種正當的抗爭形式並去除既有的負面評價?

民眾現在認為體罰不該是一種教育形式,所以我們要在課堂中體罰,民眾以後就會覺得課堂中可以體罰了。
民眾現在認為參加辯論比賽不該穿拖鞋上台,所以我們要穿拖鞋上台,民眾以後就會覺得參加辯論比賽可以穿拖鞋上台了。
民眾現在認為在電影院裡不該講手機,所以我們要在電影院裡講手機,民眾以後就會覺得可以在電影院裡講手機了。
民眾現在認為進行抗爭時不該烤香腸,所以我們要在抗爭時烤香腸,民眾以後就會覺得可以在抗爭時烤香腸了。

啊?

有一種迂迴的說法是,因為我們在抗爭時烤了香腸,輿論與公共書寫就會開始討論這件事,在溝通的過程中,原來對抗爭方式缺乏多元想像的民眾會有一定比例被說服。

好,這樣確實可以證成解決力的存在,只是解決力的強度依然很謎,且讓我們帶著這個謎進入損益比。

損益比:增進民眾對抗爭的多元想像 V.S. 使反加入亞投行行動失焦
實際上只要有效,從來沒有人反對過提升抗爭的多元性,反對的一直都是為了提升抗爭的多元性,而過度的侵蝕了社會運動影響政策形成的目的。

而朱家安所說「每一場抗爭都附帶一個共同的目的,就是破除社會對於實踐民主的種種刻板想像,讓民主生活的手段更多元和自由。」我同意,但這種說法會使讀者誤認為這個共同目的與每一場抗爭的個別目的是可以攜手並進的,事實上正好相反,它們必然是互為扞格,彼此矛盾的。

以「烤民主香腸」為例:
第一、在明知道社會中有一部分人對抗爭形式有僵化的刻板印象時,採取「烤民主香腸」這種手段,除非解決力強到可以說服所有原來有刻板印象的民眾,一個不留,否則對整體抗爭形象的負面影響必然存在。

第二、藉由輿論與公共書寫的討論改變民眾對抗爭形式的刻板印象,必然排擠此抗爭的個別目的在輿論與公共書寫場域中享有的空間,在此例中,就是是否應加入亞投行的討論因此失焦。

當然,即使理解到採取「烤民主香腸」的抗爭形式對抗爭的個別目的有害,但我們依然可以在衡量傷害的大小與對多元抗爭形式的貢獻後,認為這麼做是值得的。
但「承認弊害的存在」是進行損益比的基礎前提,永遠只談利益避談弊害,不但會扭曲自己的決策過程,產出品質不佳的決策,也會因為缺乏對話而降低對大眾的說服力。


辯論人們應該很熟悉,這就是一方一直說「對方辯友你有弊害」,另一方一直說「但是我有利益」,然後兩方死都不做損益比,搞得裁判快抓狂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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