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發生了些事讓我的心情頗為低落。
說起來,是我犯了些錯。雖然沒有說謊讓我能稍稍減低一些罪惡感,但我還是傷害了一些關係。別人之間的關係,以及我與別人的關係。
語言是強大的兩面刃,由於總是被用來表達情感,它就擁有一種魔力能將它的主人慢慢的誘離理性的堡壘之外,所以總是發生的,我在不適當的場合,對不適當的對象,說了不適當的話。
現下想起來,這樣的失誤通常出現在兩個狀況下:一是喝了酒,情緒過度衝動的時候,二是在想要炫耀自誇的時候。
這幾年這兩種狀況出現得越來越頻繁,我想,或許過度的要求自我人格完美讓我在犯錯時蒙蔽了自己的雙眼,也許,就用「心直口快」來為自己粉飾了太平,久而久之,它變成一種自我催眠的欺騙,更是錯誤的驕傲。
這當然是不行的,可分寸好難拿捏。刻意要求自我的道德完美其實是我阻止自己易於沉淪天性的唯一武裝,但留著它,要確定自己真的是走於正道也不容易。
很懷念國中時代溫文柔軟的那個我,那個有禮、善良、純潔無雜質的自己。
那種善良的感覺比起現在是真切的太多。
也許我真的應該自知我已經再不純粹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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