忙了幾天,累積了不少各方朋友的問題未回答,只能儘量回覆啦!
以下轉錄來訊:
您好 關於您所寫對鄭秀玲教授服貿利弊分析中
台灣沒有開放出版業這件事
我想您是否是被中文字面上的意義誤導?
附件裡的確寫的是"印刷業及其輔助服務業"
但是上聯合國網站查後面附的CPC編號
CPC88442: publishing and printing, on a fee or contract basis
的確是將出版業納入了
連結:http://unstats.un.org/UNSD/cr/registry/regcs.asp?Cl=9&Lg=1&Co=8844
希望您可以看看是否修正您的說法
期待您的回應 謝謝
先交代一下背景:
所謂CPC編號,是指「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暫行版 (United Nations Provisional Central Product Classification,CPC) 」,是聯合國統計署制定的產品分類國際標準,這個國際通用的分類方式涵蓋貨品與服務,為所有的產品進行明確定義與分類。在許多國際貿易開放清單中,都會在各項開放項目後附上CPC編號,以明確開放項目的範圍。
這位朋友的疑慮來自於在「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附件一 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中,臺灣方面非金融服務部門的開放承諾項目裡,有關印刷產業的部分或次部門說明是這樣寫的:「(r)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CPC88442**)」。
那麼CPC88442是指甚麼產業呢?求諸聯合國網站,結果如下:
88442 - Publishing and printing, on a fee or contract basis
可以看到CPC88442的產業別是包含出版與印刷在內的。
連結如下:
https://unstats.un.org/unsd/cr/registry/regcs.asp?Cl=9&Lg=1&Co=88442
因此這位朋友認為雖然中文只有寫到「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但事實上是有開放出版業的。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注意一下「(r)印刷及其輔助服務業(CPC88442**)」這段文字中,在「CPC88442」後面有「**」,那是甚麼意思呢?
在服貿協議的附件一中沒有對此說明,不過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承諾開放清單中可以找到以下的註解:
標示“*”記號者,代表所述服務類別是另一個未納入本清單而其開放範圍較大之號碼開放範圍之一部分。標示“**”記號者,代表所述服務類別僅為CPC號碼所涵蓋服務項目之一部分。
網頁版:
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ont/Menu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00006494
開放清單檔案下載:
http://www.pcc.gov.tw/pccap2/BIZSfront/MenuContent.do?site=002&bid=BIZS_C00006505
如果套用這個說明,那麼「CPC88442**」代表只開放附件中明示的印刷,而未開放出版就是合理的了。
我猜這種加星號的方式是使用聯合國中央產品分類時的標準方法,但目前還未能找到類似使用說明的中英文網頁,若有強者找到的話煩請協助補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