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特別費案宣判,馬英九無罪。當然,我確實不大希望他有罪,不過我的注意力都被王世堅的記者會搶走了。
這代表他真的很成功,用這麼少的成本達成這麼高的媒體露出,真是了不起!
第一次注意到王世堅的言論,是某一年同志遊行前後,印象中似乎是我幫林正修選立委失利那年,王世堅在台北市議會反對市政府以北市預算舉行「同志公民運動」。當時他所持的論點是:「如果用政府的錢去贊助同性戀活動,那我們要怎麼教育下一代『同性戀是不對的行為』?」。
一開始的時候我真的是有些負面情緒的,不過,很快的我就瞭解到,那不過是「王世堅」這個角色的演出而已。
在觀賞台灣的新聞的時候,我們常常會覺得不可思議:「他們怎麼會腦殘到講出這樣的話來?堂堂的一個立法委員耶!」有的時候,我們會想:「一定是選他的選民也是腦殘,才會選出一個腦殘的人!」,也曾經臆測:「是不是因為政治立場的關係,被黨中央要求,才不得不講出這樣的話來?」
但真正的原因其實是因為:「市場」。
就像是我們對於主流唱片市場上那些耍白痴的產品一樣的難以理解,從某個角度,而且是很世俗的角度來看,政治活動也是一個自由市場的競逐。選票就是鈔票,選民就是消費者,而政治人物也就只是一個產品。每個產品都有市場區隔,所以政治人物也有目標選民。也如同為什麼成藥廣告都得很俗氣的在廣告裡不斷疲勞轟炸似的強調產品的名稱一樣,政治人物講出這樣沒有邏輯、沒有質感、沒有文化的語言來,都是因為「有效」。
政治人物跟廣告公司一樣都不是笨蛋,也很可能的並不是沒有知識或思想,但如果只是要行銷一個「產品」,當然要選擇最有效的方式。
所以,王世堅很可能不但不是個笨蛋,也沒有腦殘,他在競選廣告裡拉小提琴時那副沉醉於藝術的模樣也搞不好真的是他自己,甚至,他可能還是個偉大的行銷大師。事實上他也真的很成功,台北市議員連任兩次,立法委員也以第二高票當選,儼然已經成為新的打馬先鋒代言人。
那麼,當我們看到他對著高金素梅說出:「原住民滾回中國去!」這句不知道要叫人家滾回去哪裡的話,或是像今天,一直拿著一個藍色的時鐘到處趴趴走,嚷嚷著:「司法死了!」的時候,就比較像是在看電影一樣,可以抽離一點而不再那麼介意了。
即使如此,還是有兩件事讓我心裡發毛。
第一件事是:如果王世堅的行銷判斷都是正確的,那麼當年當他如此的侮辱同性戀的時候,在我所深愛著的台灣島上,而且是在他所參選的臺北選區這個離我這麼近的地方,真的有一群至少跨過四萬票當選門檻的選民為他鼓掌叫好嗎?頓時,成為被敵視的邊緣份子的感受,實在令人膽寒。
第二件事是:回到過往的美好時光裡,不禁感嘆,曾幾何時,政治人物的特徵竟然跟商業產品趨同了?在我依稀的記憶裡,政治人物除了勝選這件事之外,不是應該還該有些志節、操守、抱負、理想、仁慈、誠實、前瞻、擔當等等,許許多多良善的道德價值嗎?可是,現在不但是政治人物早已棄之以為敝屣,更可怕的,恐怕連人民都已不再預期,甚至不覺得需要那些古老的,在教科書上的,令人追憶的美好品德了吧!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