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7日 星期六

LPC戲後感想

「LPC」這無間地獄已經結束快要一個月了,心得感想卻遲遲擠不出來,除了更加忙碌的工作之外,多少也有點逃避去評論自己參與的作品的味道。不過,該來的總是會來的。

沒沒無名的劇團,沒沒無名的演員,冷門的劇碼,加上對不夠國際化的台灣極不友善的全本英文演出,甚至還大剌剌要演二十七場。老實說,在演出前,我真心認為每場有三四十個人來,把前兩排給佔滿大概就不錯了。誰能猜到,結果A卡幾乎連滿十六場,總票房破九成,三場加演場在三天內銷售一空。口碑一片叫好,如夢似幻的一個月,我三十歲後的首場演出竟然這樣子的風光結束。

把一切都推給燒香拜拜積陰德也不大對勁,這檔戲的成功,我可以想到的有兩個重要原因。


首先,當然是劇本。這是一個在外百老匯磨練了十二年的劇本,還能持續在世界各國演出,自然有它歷久彌新之處。愛情這題材向來討喜,輕鬆的講述方式,漂亮的對白跟笑點,最後三場的催淚戲光是看角色定位就知道幾乎必然滿載感動。國內的劇本有些也有很棒的骨幹、概念跟出發點,但在細部的精緻度上很難望其項背。演出時間的短暫也讓劇本很難針對市場反應慢慢調整,所以,只好留在尚稱粗糙的階段。

另外,是導演的意圖。劇本雖好,但導演其實還是有很多的表現空間。從走位、編舞、演唱風格,以至所有的肢體與情緒都在導演控制的範圍內。我對導演的工作沒有專業,但我可以很確定的一點是,家億在這部戲裡所想要傳達給觀眾的並沒有甚麼太嚴肅的道德價值與信念,他只是很努力的想要讓一切「合理」而已。而我認為,這正是一齣戲最基本的要求。國內的很多創作都背負了太大的道德責任,急於用戲講太多東西的時候,反而變的不合理,讓觀眾很容易跳出戲的氛圍。就像我在看「人間條件二」的時候,整場都很感動,卻只有在莫名其妙亂入的二二八那段抽離回現實。「LPC」沒有這些包袱,它只是盡力單純的用各種方法完成、表達劇本原來該表達的。只有「合理」,觀眾才會被說服,也才容易接受劇本裡所有的歡樂與感動。

對於自己,演了一整個月的戲,當然學到了很多很多,但也得到不少疑惑。其實,我從沒有真正的投入角色。雖然也不是沒有在情境裡,但始終是很清醒的認知到,自己是正在表演。當許多朋友因為我的表演而痛哭流涕、感動莫名時,我反而無法因此而得到成就感,因為,這完全沒有達到我原先以為應該真能感動人的表演水準。如果這樣程度的表演就能感動人,那未來的表演路,就真的只剩下自我,與自我的實現了嗎?又如果是,那,是一條多麼孤單的道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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